关于报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的函
管一函〔2016〕2号
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准确掌握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情况,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50个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3〕83号)和《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新增)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方案的函》(安委办函〔2015〕52号)要求,请你局于2016年1月22日前,将本省(区、市)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总结和基础数据报送我司(按附件要求填报)。
联系人及电话:于正兴,010-64464670(带传真)。
电子邮箱:yuzhengxing@foxmail.com。
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
2016年1月11日
附件:全国80个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县攻坚克难工作基础数据统计表